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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宅基地

    信息发布者:河寨二村
    2018-03-12 15:08:44   转载
    土地确权结束后,这几类宅基地要“付费”才能使用了,速度了解!


     

    笔耕三农

    2017年12月30日

    近日,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2017年土地确权的最新进展情况:目前全国有28个省份正在推进土地确权的相关工作,已经有7个省份基本完成,分别是山东、陕西、宁夏、河南、安徽、江西、四川;有9个省份已经步入收尾阶段,分别是天津、河北、江苏、山西、湖北、湖南、海南、贵州、甘肃;其余的省份正在陆续开展。根据预计,土地确权的工作将会在2018年年底之前全面结束,为下一步要推行的土地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


    据了解,不少农民已经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,从法律的角度而言,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保护。然而,并不是所有的农民都能顺利的拿到证书,很多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情况并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,所以并不能参与此次的确权工作。而且,在土地确权工作结束之后,农村的这几类“宅基地”要“付费”才能使用了,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。


    1、超过标准使用面积的宅基地


    众所周知,国家和各个省份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积是有严格要求的,如果农户使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了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,那么对于超出的部分可能就会采取分段累进递增的收费办法。以220平方米的宅基地限定面积为例:不超过220平方的不收费;220~270平方的,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;270~320平方的,超出部分每平方米6元。以此类推,每增加50平方米,收费标准将提升3元。当然,这个收费标准只是提供给大家作为一个参考,具体到不同的省份,不同的城市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,大家需要注意这点。




    2、私自把可耕地当作宅基地


    在绝大多数的农村地区,土地资源都是比较紧缺的,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不受到破坏,国家划定了耕地红线,任何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准私自改变土地的性质,比如私自把可耕地当作宅基地,一旦被发现,除了要面临罚款之外,情况严重者还很有可能会因此而丧失土地。


    3、被违规使用的宅基地


    在农村,违规使用宅基地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,比如一户多宅、私自把宅基地转让给集体之外的农民等等。依照我国的宅基地管理办法,一户多宅的现象是不被允许的,多余的宅基地除了不能被确权之外,还将面临“付费”使用的可能。同样,如果农户私自把宅基地转让给了其他集体的农户,那这种行为也是需要缴费的,具体的缴费金额依照当地制定的缴费标准而定。




    总之,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地是拿不到土地确权证书的,同时,如果农户继续违规使用的话,是需要“付费”的。所以,为了保障你的土地权益,保护土地财产,请广大农民朋友尽快取得土地确权证书,以免错过确权的最佳时机。


    对此,你是怎么看待的呢?欢迎在评论区发表你的见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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